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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简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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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
一、办学层次:专科,面向全国招生。
二、办学性质:国有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。
三、学院简介:学院始建于1922年,是我国最早创办的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光荣传统的职业院校,现已发展成为集学历教育、职业培训、技能鉴定、就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等职业学院。
四、录取规则:
1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,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情况下无条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;
2、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;
3、进档考生的专业尊重考生志愿进行专业安排,学院根据录取情况可进行专业调剂。
五、收费标准:收费低于江西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,并可分学期收取学费。文史、管理类:学费1900元/学期,住宿费300元/学期;理工、工学类:学费2100元/学期,住宿费300元/学期。
六、优惠政策:
1、第一志愿填报我院,分数达本地本科录取线上的考生,来我院就读可获优秀考生奖学金1500元/人;
2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奖学金,每学期评定一次;
3、学有余力的学生,可同时攻读本科,取得本科文凭和学位证书;
4、对品学兼优但家庭困难的学生,学院开具证明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,同时提供多种勤工俭学机会;
5、学院毕业生100%推荐就业,入院时与学院签订就业保障协议书。
地址: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周家坊 邮编:337042
联系人;旷少华 传真:0799—6376780
电话:0799-6376780
E-mait:KSH760928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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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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